律师你们好,我是今年3月份离的婚,因男方有婚外情,导致我和男...
悬赏分:5|已过期
律师你们好,我是今年3月份离的婚,因男方有婚外情,导致我和男方离婚,我们没有住房有共同存款,有一3岁女儿,由于当时心情很不好有埋怨,当时在离婚时,我什么也没有和他争,我什么都没有分得,女儿是他抚养,我因为没有分得共同 财产,就达成协议我业不分担子女费用。可是我现在想问问咨询下,他是个流动人口,我现在觉得孩子放他那一点都没有安全感,他的工做也不是特别固定,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想把我的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进行起诉。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及女儿的抚养权。急切盼望律师回复,谢谢!
回 答共1条
1楼
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