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能否要对方补偿?

悬赏分:5|已过期
03年和我老公结婚,结婚前我们签订了书面的财产协议,说婚后财产还是各人归各人的,小孩出生后没人照顾,我就辞去工作在家照顾小孩,直到今年,他提出离婚,我已三年没工作了,离婚后我该怎么办,可以要求他给我补偿吗?

回 答共1条

1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小孩、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根据你说的情况,小孩出生后你就辞去工作在家照顾小孩达三年之久,你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补偿,但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你们婚前必须书面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     2、能够证明你为照顾小孩辞去工作。;     3、离婚时提出要求对给予补偿的请求。;
回答者:陈律师|上将|2017-09-1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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