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把财产分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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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约定把男方名下的房子归女儿所有,女方负责抚养女儿。现在双方已经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房子还是男方的名字,且他不同意办理过户手续。我担心他把房子卖掉。到头来我和女儿什么都没有了。请问:1、我怎么要求老公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可以直接起诉吗,起诉提什么请求?2、如果象这种情况,把房子过户给我女儿,还要不要缴纳契税?

回 答共1条

1楼

根据离婚协议约定协商或者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过户是要缴纳契税的!
回答者:徐律师|列兵|2018-03-23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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