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于2010年3月1日被我家父母和男方父母强迫去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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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于2010年3月1日被我家父母和男方父母强迫去领取结婚证的,有一子(还未出生)夫妻没感情,请问我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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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该条规定,你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你应当提供受胁迫登记结婚的证据。
回答者:陈律师|上将|2017-09-1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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