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一定写上这2个字很多人都遇到过朋友借钱不还的事情,想必都会有担心打官司麻烦。因为,打官司起诉对方就必须在被告所在地起诉,有的被告在外地就更麻烦了。另外,打官司还要交很多的律师费,本就收不回前还要额外多出了那么多花销。其实呢,为了避免后期出现这些麻烦,这个事情可以在最初写借条的时候就标好,能很大程度上避免后面的争议,具体的方法就是: 第一,写借条时就要写明管辖法院是哪里 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居住城市不同,有官司纠纷就必须要被告所在城市打官司,光路费一项就多了很多开资,劳民伤财。但是不要急,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借条上写明发生纠纷后的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借条上可以约定好律师费的承担人 根据合同法,如果双方在合同或借条中写明了,比如强制要求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诉讼费,那么只要不违背其他法律,法院大部分都是判决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用。法院在判决时对这种约定的审核很严,会强制要求明确写明是"律师费"。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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