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失效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下列情形下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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