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填写保管的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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