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处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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