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居民因楼上装修漏水索赔获法院支持70岁的老陈和65岁的老赵,同住在石河子某小区,老陈住在二楼,老赵住在一楼。本是同一个单位退休的老同事,又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本应该是“远亲不如近邻”的关系,却因房屋漏水始终无法协商,近日两个老人人为这个问题闹上了法庭。原来,从2014年到2016年期间,老赵发现自家的洗手间的天花板,从之前有霉点变成了整个都变形,甚至有些天花板上的板子都掉下来了,紧挨着卫生间客厅的墙体, 也是不断出现掉皮的情况。老赵观察了一段时间后,发现都是因为老陈家漏水造成的,老陈家只要开水,就会有水漏到楼下老赵家,“我找过社区,让他们去找过老陈,看能不能解决一下这个问题。”老赵说,社区跟老陈说了几次,没有效果。这老赵考虑到与老陈过去是同事,又是老邻居,老陈年龄也比自己大,老赵也是很客气地给老陈夫妻提醒此事,在周末看到老陈子女来家里,也提醒他们看能不能帮忙检查一下老陈家里的水管, 但是最终漏水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老赵最终实在没有办法,于是一纸诉状将老陈诉至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要求老陈解决此事。 最终,法院调查发现,原来老陈家在三年前重新装修后,卫生间根部水管防水处理不符合要求造成了向楼下漏水的问题。经司法鉴定中心对老赵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鉴定,房屋修复损失等各种费用需要10147元。近日,石河子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作出判决,老陈承担老赵房屋修复损失费用10165元。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法官杜世成表示,依照法律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各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根据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老赵房屋漏水的原因系老陈室内卫生间管道根部防水处理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的,所以老陈应当对老赵漏水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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