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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