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软件产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
根据《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进口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由负责进口的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一) 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二)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 软件产品样品。 (四) 软件产品著作权人授权在中国经营的证明材料。 (五) 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六) 软件产品符合国家软件进口程序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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