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办理旅行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的最低标准
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十条之规定,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下列标准: (一) 国内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8万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16万元; (二) 国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200万元,国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400万元。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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