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停止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工作的情形
时间:2017-07-19 11:55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次
应当停止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工作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参与考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开除或
应当停止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工作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参与考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开除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进行审核,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 (二)擅自改变考试开始时间或者结束时间的; (三)擅自交换所负责考场或者擅自为考生调换考场、座位的; (四)提示或者暗示考生答卷、指使或者纵容他人作弊、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 (五)擅自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或者传给他人的; (六)未认真履行职责,所负责考场秩序混乱或者出现大面积集体作弊的; (七)截留、窃取、遗失考试试卷,泄露考题、答案及其他考务工作秘密的; (八)篡改考生答题卡信息点、评分标准、机读数据或者考生成绩的; (九)利用考试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有其他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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