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假食用菌菌种的情形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菌种: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www.shz58.com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
石河子律师陈燕微信号 | 石河子律师微信公众号 |
|
|
|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知识 > 行政法律知识 > |
行政法律知识·法学理论 ·宪法 ·刑事法律知识 ·民商法律知识 |
|
|
新石律师事务所信箱:125276021@qq.com 电话:189-9973-3322 技术:138-9951-7755 ICP备案号: 新ICP备19000171号新公网安备号:65910102000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