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用户注册! | 忘记密码?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新石律师事务所

[最近更新] 八师石河子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踊跃收听收看 最高法法官谈“唯一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 石河子花园乳业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 石河子市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招聘实习律师 女子路上被撞200元私了 第二天病危入院1个 石河子律师服务网改版完毕,大家多提宝贵意 QQ在线解答: 陈燕律师: 律师助理:
热门标签:新疆  法律  法院  损害  关于  离婚纠纷  给予  民法知识  事故  商标  程序  人民检察院  刑事律师  公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事务 > 合伙企业 >

合伙企业

·有限公司 ·三资企业 ·个体工商 ·破产清算
热点资讯
合伙企业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的 合伙企业应当将向合伙人的继承人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除名的情形 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
点击排行
有限合伙协议应当特别载明的事项 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 合伙企业应当将向合伙人的继承人 约定合伙期限时合伙人可以退伙的 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除名的情形 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
联系我们

新疆石河子---新石律师事务所

联系律师:陈燕

律师电话:189-9973-3322

助理电话:138-9951-7755

律师QQ: 243792199

助理QQ: 125276021

微信: cy99733322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东环路25小区西门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时间:2017-07-19 11:55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Tag标签:载明  协议  合伙  事项  

石河子律师石河子律师陈燕微信号 石河子律师石河子律师微信公众号
顶一下
(4)
10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昵称: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