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东阳市文物建筑修缮有限公司变更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相关内容的函 浙江省文物局: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
石河子律师陈燕微信号 | 石河子律师微信公众号 |
|
|
|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最高院批复 |
|
|
新石律师事务所信箱:125276021@qq.com 电话:189-9973-3322 技术:138-9951-7755 ICP备案号: 新ICP备19000171号新公网安备号:65910102000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