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较量(一)
办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常常遇到这样的事情,即一方拿出一张借条,说某年某月借了某某同志多少人民币,另一方看见借条后大吃一惊,我家生活殷实,何来借款之理,况且我从不知道你借了钱,便一头雾水,不明不白为一些并不存在的债务买了单。嗟叹之余,教你一些诉讼小技巧,拆穿骗局。 债权人一般都是对方的父母、亲朋,因为这些人不会真的拿这张假借条来要钱。这些人与对方的特殊关系成为你反驳证据真实性的一个理由。 伪造债务的一方往往会犯一个逻辑错误,即把欠条作为证据,证明债务的存在。试想,你欠别人的钱,别人会把借条给你吗,除非是你把钱还清了。所以你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据理力争,揭示对方伪造债务的事实。 伪造债务者越来越狡猾了,他让债权人拿着欠条到法庭出庭作证,证人证言印证了欠条的真实性,试图蒙蔽法官的眼睛。正所谓,假的终究是假的,遇此情况千万不要惊慌,要对证人观其言、查其行,发现证人的虚假证言,与其对质。如果双方对债务是否存在有重大分歧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要求债权人另行起诉,以便查理事实,到这里你就成功了,因为他不会就一个虚假的债务起诉你的。 除了上述方法以外,还可以从债务是否是夫妻合同债务的角度与对方进行辩论,如果他借钱是为了赌博,或者为了购买供个人玩乐的奢侈品,又或者是为了进行你不同意的风险投资项目等等,你是有权拒绝分担这些债务的。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
石河子律师陈燕微信号 | 石河子律师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