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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