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用户注册! | 忘记密码?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新石律师事务所

[最近更新] 八师石河子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踊跃收听收看 最高法法官谈“唯一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 石河子花园乳业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 石河子市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招聘实习律师 女子路上被撞200元私了 第二天病危入院1个 石河子律师服务网改版完毕,大家多提宝贵意 QQ在线解答: 陈燕律师: 律师助理:
热门标签:新疆  法律  法院  损害  关于  离婚纠纷  给予  民法知识  事故  商标  程序  人民检察院  刑事律师  公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程序 > 执行程序 >

执行程序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商事仲裁
热点资讯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 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 执行人员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 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 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
点击排行
应当与认可和执行内地与澳门地区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 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 被请求认可和执行内地与澳门地区 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 内地与澳门相互请求认可和执行民 对认可和执行香港或内地判决应当 内地与港奥之间相互认可和执行仲 执行人员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
联系我们

新疆石河子---新石律师事务所

联系律师:陈燕

律师电话:189-9973-3322

助理电话:138-9951-7755

律师QQ: 243792199

助理QQ: 125276021

微信: cy99733322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东环路25小区西门

内地与澳门相互请求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时间:2017-07-19 11:55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内地与澳门相互请求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根据《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第六条之规定,请求认可和执行判决的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载明其姓名及住所;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应当载明其名称及住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住所;

  (二)请求认可和执行的判决的案号和判决日期;

  (三)请求认可和执行判决的理由、标的,以及该判决在判决作出地法院的执行情况。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Tag标签:石河子  律师  相互  可和  请求  内地  澳门  执行  诉讼程序  

石河子律师石河子律师陈燕微信号 石河子律师石河子律师微信公众号
顶一下
(3)
10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昵称: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