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对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方式
时间:2017-07-19 11:55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次
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对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方式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当事人违反有关保险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应当依法查处,并依法作出下列行政处罚: (一)警
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对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方式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当事人违反有关保险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应当依法查处,并依法作出下列行政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限制业务范围; (五)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六)责令停业整顿; (七)吊销业务许可证; (八)撤销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 (九)撤销任职资格、从业资格,或者吊销资格证书; (十)责令撤换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 (十一)禁止进入保险业;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实施前款所列的行政处罚,应当遵循本规定的程序。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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