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参与人发生证券交收违约时 证券登记机构完成与对手结算参与人的证券交收可以动用的证券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结算参与人发生证券交收违约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动用下列证券,完成与对手方结算参与人的证券交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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