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招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的通知》(新编发[2009]38号)和《中共石河子市委、石河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河子市市级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石发[2009]23号)精神,设立石河子市招商局,挂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招商引资和横向经济联合、协作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年度指导目标,并组织考核。负责全市驻外招商站(点)的协调管理。 (三)负责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实施。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统一发布招商信息,跟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会同相关部门服务招商引资工作。 (四)负责协调解决埠外投资项目在落户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供后续服务。 (五)负责全市经济技术协作工作。负责中西部经济技术协作区常设联络处日常工作,负责我市友好城市的联络与协调。组织各成员方开展经济联合、协作和项目洽谈等活动。负责经济技术协作项目的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招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察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负责公文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局网站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监督管理,编报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会、妇联、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培训工作。 (二)投资促进科。 研究国家有关招商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规划;分析研究全市招商引资情况和有关动态,提出招商引资建议;拟订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年度指导目标和工作计划;负责全市埠外资金引进工作的指导、督办、统计、分析并提出考核实施意见;负责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库,统一发布招商项目和信息;负责管理客商信息库;负责招商引资政策的咨询;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合同的拟订;负责研究、制订全市招商引资调研课题,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驻点招商工作的组织、联络、服务、管理。 (三)区域协作科。 重点负责华中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相应区域的招商活动;负责分析研究华中地区产业转移动向及趋势,开展相关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拓展华中地区招商渠道,联系商(协)会组织;制定全市横向经济联合、协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市横向联合、协作发展动态,组织开展相关重大课题调研;承担中西部经济技术协作区常设联络处的日常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协作项目的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各成员方开展经济联合、协作和项目洽谈等活动;负责我市的友好城市的联络和协调,传递各类经济信息;负责全市经济技术协作的统计工作。 (四)招商一科。 重点负责华东、华北、东北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相应区域的招商活动;负责分析研究华东、华北、东北地区产业转移动向及趋势,开展相关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拓展华东、华北、东北地区招商渠道,联系商(协)会组织。 (五)招商二科。 重点负责华南、西南、西北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相应区域的招商活动;负责分析研究华南、西南、西北地区产业转移动向及趋势,开展相关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拓展华南、西南、西北地区招商渠道,联系商(协)会组织;联系华南办事处。 (六)招商三科。 负责境外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境外招商活动;负责协调解决境外投资项目在落户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供后续服务;负责分析研究国际产业转移动向及趋势,开展相关调研并提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对策建议;负责拓展境外招商渠道,联系境外商(协)会组织和外事机构;负责管理市政府驻境外机构。 三、人员编制 市招商局机关事业编制为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原核定市招商局机关2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四、其它事项 (一)石河子市招商局加挂石河子市人民政府驻华东办事处牌子,主任由招商局副局长兼任。 (二)石河子市招商局负责管理石河子市人民政府驻华南办事处。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