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问答劳动合同法篇一
时间:2017-07-19 11:55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次
法律知识问答劳动合同法篇一 1、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
法律知识问答劳动合同法篇一
1、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所称的企业是指什么?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所称的企业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性组织,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是用人单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劳动合同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3、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所称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什么?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所称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雇工7个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4、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所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什么?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所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强。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图书馆、民办博物馆、民办科技馆等。 5、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所称的国家机关是指什么?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所称的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国家军事机关等。上述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但招用工勤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6、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所称的社会团体是指什么?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所称的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上述社会组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适用劳动合同法。 7、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有: ①合法原则; ②公平原则; ③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④诚实信用原则。 8、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是否违法?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违反法律规定。 9、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报酬不明确时如何确定劳动报酬?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10、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劳动合同的种类有; 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②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什么? 答: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