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的职责
根据《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第三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的职责是: (一)对监狱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对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五)对监狱侦查的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监狱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受理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七)其他依法应当行使的监督职责。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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