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监执行检察的方法
根据《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收监执行检察的方法有: (一)查阅公安机关记录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违法违规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向与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有关的单位、基层组织了解有关情况; (三)必要时可以与违法违规的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谈话,了解情况。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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