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在监狱适用禁闭活动中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的情形
根据《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在适用禁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一)对罪犯适用禁闭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二)禁闭的审批手续不完备的; (三)超期限禁闭的; (四)使用戒具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五)其他违反禁闭规定的。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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