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的材料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六条之规定,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裁决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 (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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